關於公園內活動許可
關於公園內活動許可
想要在權現堂公園內進行下列活動的人,必須獲得在公園內進行活動的許可。
- 1.銷售商品或發布廣告
- 2.將拍照或拍攝作為一項業務
- 3.去表演
- 4.獨家使用整個或部分公園舉辦會議、展覽、聚會或其他類似活動;
如果你想做這些行為,你需要申請公園內的行為許可。
我們將提交公園內行為許可申請,審核內容,只有在我們確認該行為不會干擾公園使用的情況下,我們才會有條件地給予許可。
此外,對於無人機的操作還有單獨的規定。請參考那裡。
申請公園內活動許可
權現堂公園由四個公園組成,每個公園都有不同的用途。 因此,根據行為的內容,也有可能不被許可的情況。 如果您希望獲得園區內活動許可,請參閱活動許可程序並提前與我們聯繫。
之後,請在權現堂公園活動許可申請表上選擇活動目的和活動地點(公園1至4)後進行申請。
如果您有任何疑問,請聯繫公園管理辦公室(0480-53-8787)。
公園內活動許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