遵守
公園使用者的紀念項目
公園使用者的紀念項目
權現堂公園使用者必須遵守以下規則。
【埼玉縣城市公園條例第8條】(禁止行為)
- 損壞或污損城市公園。
- 改變土地的性質。
- 砍伐竹子、採集植物或損壞竹子。
- 捕捉或殺死動物。
- 進入禁區。
- 在禁止區域進入或停放車輛。
- 扔掉垃圾和其他污物。
- 其他與城市公園設立目的相反的用途
【埼玉縣城市公園條例第9條】
(原則上禁止但視情況允許的行為。)
- 銷售商品、娛樂和其他商業活動。
- 籌款、簽名活動和其他類似行為。
- 拍攝照片或電影作為一項業務。
- 舉辦比賽、集會、展覽、博覽會和其他類似活動。
- 使用煙花、篝火等。
- 展示海報、標籤和其他廣告。
【埼玉縣立公園條例第12條】(管理者規定的禁止事項)
- 讓狗放鬆。(讓他們走路,不要用皮帶等牽著他們。) 另外,在草坪上散步等。
(埼玉縣動物福利管理條例第8條禁止。)
- 不要留下自己動物(狗、貓等)的糞便。
- 餵動物。(不包括您擁有的動物。)
- 遺棄動物(狗、貓、鳥等)。
- 釣魚。
- 打高爾夫球。(包括用高爾夫球桿揮桿。)
- 未經公園經理許可的團隊練習,如球類比賽。(收費公園設施內除外)
- 使用產生響亮聲音的樂器、揚聲器和無線電控制引擎。
- 不要在公園內的過道和停車場減速。
- 在公園裡騎自行車。(考慮到行人,如果您不加速並緩慢駛過公園,則不適用。)
- 長期獨家使用遊樂設施和涼亭等設施。
- 使用滑板、直排輪滑鞋或類似物品。
- 安裝和使用吊床、鬆緊繩等。
- 在公園內吸煙(包括電子煙)。
活動主辦方須遵守的事項
- 抑制飛沫(徹底戴口罩)
- 徹底洗手、手手指和設施消毒
- 徹底通風
- 避開遊客人群
- 飲食時採取徹底的感染預防措施
- 表演者等的感染預防措施
- 參與者的理解
- 因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蔓延等原因,被設施管理者要求停止使用公園或其設施時,請遵照指示。